自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球,帶口罩已經成為臺灣國民生活中的習慣,甚至看到過往照片沒有攜帶口罩還會覺得不太習慣,由於疫情肆虐,配戴口罩不僅可以保護自己同時也能保護他人,雖攜帶口罩是為了身體健康,避免被傳染新冠肺炎,但始終還會造成一些生活上的不便,經過這幾百個對抗疫情的日子,終於在今年2月20日對室內攜帶口罩的規範進行鬆綁,關於室內口罩解禁仍有許多應遵守的地方,請各位務必配合相關規定。
室內口罩放寬規定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,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,醫療量能充足,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,經綜合評估後,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,自112年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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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
1.醫療照護機構:醫療、醫事、老人福利、長期照顧服務、榮譽國民之家、兒童及少年服務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(詳如附件)。
2.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:車廂、船舶、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(詳如附件)。
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:飲食、拍照、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、治療或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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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境建議攜戴口罩
1.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。
2.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。
3.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。
4.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(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)密切接觸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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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揮中心提醒
有關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課照中心、補習班、托嬰中心等,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,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,如疫情穩定,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,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,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、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,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,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。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-19疫苗的民眾,儘速完成接種,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。




